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介绍
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注册成立于2018年6月22日,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煤集团三级企业,注册资金3亿元,主要负责江苏、安徽煤炭市场的开发与销售执行,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管理与服务,江苏、安徽境内沿海沿江及铁路沿线、运河港口等物流节点的开发利用和资源外购以及区域煤电、新能源项目开发。截至2022年底,南京公司资产总额为16.36亿元,从业人员89人。
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销售;煤炭企业管理;焦炭、煤炭制品、矿产品、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国家专营专控经营产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矿用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自2018年6月8日宣布成立以来,在集团公司、销售公司正确领导下,南京公司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年均30%的营收增长率,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2022年公司煤炭销售及服务规模达6575万吨,销售总额375.28亿元(全额含税),营业收入285.67亿元,区域市场占比接近20%。公司营收规模已经成为中煤集团在华东区域最大的公司,并于2022年位列江苏省百强企业榜单第71名、南京市百强企业第19名。“十四五”期间,南京公司坚定落实集团公司“存量提效、增量转型”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两个联营”示范在江苏区域落地,加快推进区域煤炭、电力、化产品销售业务的全面整合,努力打造区域一流的煤电化营销集成服务商。
公司领导
赵洪波 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胡建宏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秦 利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司马建锋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桂钰龙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组织机构
南京公司设置综合管理部、党建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财务部、动力煤销售部、冶金煤销售部、直达煤业务部和物流管理部八个部门,连云港分公司和江阴港口业务部两个分支机构,中煤新集煤炭运销公司和江苏大屯煤炭贸易公司两个统管销售机构。
企业重大事项
改革发展
截至2022年底,改革工作已阶段性完成,南京公司煤炭营销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了规模化用煤企业全覆盖;区域统管销售管理更加完善,大屯公司、新集公司自产煤全产精销;市场布局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更加合理;企业管控水平和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激励约束机制更加有效,企业党建和队伍建设对营销战略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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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运营
生产经营数据
2022年,坚决落实国家能源保供稳价政策要求,克服重重困难,顺利稳住了贸易规模,连续两年利润总额破亿元,经营质量持续向好,“两个联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广大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精神面貌持续改善,为推动南京公司争作“四个表率”、争创一流区域公司、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蓝图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年度实现销售及服务规模657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85.68亿元。
重要人事变动
人事变动信息
详见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相关信息。
履行社会责任
2022年度南京公司振兴乡村帮扶情况
2022年南京公司定点帮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奋战乡村振兴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定点帮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集团公司、销售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夯实帮扶责任,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帮扶质量,助力集团公司定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及疫情防控形势,重点开展三项工作。
1.开展集团定点帮扶地区消费帮扶行动。年度累计采购贵州省印江县、河北蔚县、赵家蓬区农副产品3.64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户农产品滞销难题;向赵家蓬地区项目建设提供帮扶资金18万元,为赵家蓬区贫困学子点亮希望路,助力集团公司圆满完成定点扶贫任务贡献力量。
2.按全年500元/人的标准开展南京市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地区消费帮扶产品采购。
3.积极组织职工参与“央企兴农节”、首届“中煤兴农节”电商消费帮扶活动,集中采购集团定点帮扶地区金额3.36万元,员工自主采购帮扶产品0.31万元,助力集团公司定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2年度全力做好江苏区域能源保供工作
2022年南京公司坚决落实集团公司对能源保供稳价的相关要求,努力克服疫情反复、运力受阻、资源紧张、市场大幅波动及主力矿井安全事故等众多困难,竭尽全力以长协、进口煤应急保供、优质市场资源等方式保障江苏区域能源的稳定供应,全年煤炭在江苏区域销售量4000万吨以上,其中自产资源在江苏省内销售量较2021年增加281万吨,增幅14.63%。为确保所在区域市场重要时点重要阶段的能源稳定、有序供应,按集团相关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将中长期合同月均兑现率提高至100%。
2023年度为江苏提供500万吨兜底保障煤炭资源
2023年,煤炭供需形势依然偏紧,中煤集团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及江苏省发改委、能源局煤炭年长协签订工作意见,江苏省内签订的动力煤中长期合同增长14%。同时为应对煤炭供应随时出现的动态变化,南京公司依托集团现货煤炭组织能力优势,主动承担江苏省煤炭资源的兜底责任,2023年为江苏提供500万吨兜底保障煤炭资源,根据实际需求服从江苏省发改委、能源局调用,切实保障江苏省煤炭安全供应。
安全环保工作
安全生产
●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
2022年,南京公司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以及集团公司、销售公司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续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分支机构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未发生轻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2022年绿色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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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及整改
外部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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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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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应该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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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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