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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声:筑牢自律防线 严禁酒驾醉驾
日期:2024-04-24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纪法要求,也是基本常识,作为一名央企职工,酒驾醉驾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而且严重损害企业的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销售集团纪委提醒您,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宁安,严守纪律法律,严禁酒驾醉驾,筑牢自律防线。

首先要树牢意识,做遵纪守法的践行者。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从思想上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性,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要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参与警示教育、观看相关案例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杜绝“侥幸心理”,始终保持“新鞋踩泥”的警觉,深刻汲取酒驾醉驾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教训,举一反三,常思酒驾之害,严守纪法红线,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其次要以身作则,做守纪行为的倡导者。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意识,积极宣传禁止酒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和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法治教育,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各党员干部、职工在日常生活中要引导家人、朋友和同事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约束家属、亲友,经常提醒,及时劝阻,坚决杜绝出现酒驾醉驾行为,营造健康正派的家教家风环境。

最后要严负其责,做良好风尚的监督者。要树牢“酒驾违法、醉驾入刑”的意识,算好酒驾醉驾“成本账”,做好“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自觉监督同事、朋友和社会驾车人员,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当好“拒绝酒驾醉驾”的监督员。坚决不搭乘酒后驾驶及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的车辆,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及时提醒劝阻,积极倡导拒绝酒驾醉驾新风尚,切实让酒驾醉驾成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酒后驾车、如履薄冰,一旦失足、万劫不复,严禁酒驾醉驾,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必然要求。销售集团纪委再次提醒您,筑牢自律防线,拒绝酒驾醉驾,以实际行动践行廉洁自律的承诺,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建设安全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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